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合作协议
发布时期:【 2022 】年【12】月【22】日
生效日期:【 2022 】年【12】月【29】日
欢迎您(以下或称“商户”)使用成都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及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联合运营的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在您使用本合同约定的生活服务平台服务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下述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公司义务或者限制公司责任或加重您义务的条款(以加粗及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注意),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您一经接受《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服务协议》(协议名称变更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实际协议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同”)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合同的内容主张本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您对本合同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咨询与您对接的公司人员或平台客服。
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由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平台已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项平台规则组成,协议附件及平台规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平台规则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一、定义条款
您确认并同意本条款中对于各名词的解释及定义,并同意按照该定义履行相关义务。
1.1 生活服务平台:指由成都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所见所得”)及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光合信号”)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公司”)联合开发、运营管理的,提供团购、预定、推广等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生活服务平台”或“平台”)。成都所见所得为商户提供平台信息展示服务,成都光合信号及其关联公司为商户提供平台交易相关的软件服务。
1.2 营销产品:指用户通过生活服务平台购买您通过平台发布的商品/服务,并最终由您提供相应商品/服务的消费凭证。营销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券、满减券等,展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字符、二维码、订单等。您承诺已获得并享有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资质、许可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等全部权利及其他合法授权。
1.3 营销产品信息:您通过平台发布的,在平台页面上展示的您的商品/服务信息(如适用门店、商品/服务描述、优惠券有效期、团购使用规则等)。除本合同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该信息为您就前述商品/服务向用户发出的要约,一旦用户通过平台确认同意购买您的该商品/服务,即视为您与用户达成了相应合同。
1.4营销产品消费数:指用户已实际消费的营销产品数量,以平台验证已标记消费的数量为准。
1.5 用户: 指通过平台展示的营销产品信息获取商品/服务的个人。
1.6 平台规则:指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与商户经营有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您使用本合同项下平台相关功能所应遵守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解读、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1.7 软件服务费:指为实现您进入平台开展经营活动、进行交易的目的,成都光合信号及其关联公司为您提供本合同约定之软件服务所收取的相关费用,成都所见所得就提供平台信息展示服务暂不向您收费。
1.8 “关联公司”是指一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合法机构以及上述公司、合法机构的合法继承人。“控制”是指(1)直接或间接持有过半数的股票权;或(2)直接或间接享有过半数的可分配利润;或(3)直接或间接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4)直接或间接持有过半数的注册资本;或(5)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控制人。
1.9 合作支付服务机构:指为您提供资金收付、结算等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等(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
1.10 代收款项:指合作支付服务机构代您收取的,用户通过生活服务平台支付的已实际消费的营销产品对应的款项。
1.11 结算款项:针对已实际消费的营销产品,合作支付服务机构于代收款项中扣除公司应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等费用后,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应结算给您的数额。
1.12 数据推广服务平台:指由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合法运营的为您提供数据推广、推广费用统计、推广数据查询、分析、素材管理等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巨量本地推平台。
二、服务内容
2.1 公司为您提供平台信息展示服务,以及平台交易相关的软件服务(包括搜索商品、生成订单、管理交易和完成支付等服务的软件系统),以实现您进入生活服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生活服务平台发布商品/服务信息、与用户进行交易等功能。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时开发新的产品和功能,开展相关推广活动,您可选择是否使用新的产品或功能或参加活动,若选择使用新产品、功能或参加活动,需签署相应的协议另行约定合作相关事项。
2.2 公司为您提供生活服务平台等系统平台,以实现您商品或服务在线展示,为用户提供团购验证、汇总管理经营数据等经营行为。
2.3 公司授权许可您使用公司所拥有或合法运营、管理的与合作内容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并提供软件服务。
2.4 公司以自有技术、知识,为您解决您在平台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网络技术问题。
2.5 您如需使用在线支付功能的,须与公司接入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签署相应协议。
2.6 您同意,公司有权根据与您签署的本合同或其他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平台规则的规定,限制您自主提现功能。
2.7 您同意并授权公司将您在平台留存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件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第三方支付账户信息、以及合作支付服务机构要求的校验信息,提供给合作支付服务机构,以完成账户的开立和结算。
2.8 您授权公司根据平台结算业务需要,代您向合作支付服务机构选择所需的具体支付、结算服务,并授权合作支付服务机构按照公司确定的分账、结算等规则为您提供服务。
2.9 您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平台规则要求向公司提交主体资质、经营许可资质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商品来源地证明等,如前述证明文件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您同意公司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您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同意将您向公司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提供给第三方公司,以履行对您资质等信息的审核义务,公司或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公司的审核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并不代表公司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在发生客户投诉、行政机关机构调查、诉讼等事项时,您还应向公司提交加盖您公章的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2.10 您向公司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您保证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2.11 为更好协助您开展经营活动,您可开通撮合平台服务、数据推广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以便自行使用相关服务或选择达人、服务商为您提供推广或其他服务。您开通其他功能或使用其他服务之前,需签署相应的服务协议,并遵守协议约定和相关平台的规则。
2.12 根据您的营销需求,您可以申请将您的平台帐号开通数据推广服务平台账户并与平台帐号进行绑定,用于数据推广。您知悉并认可,如您选择开通数据推广服务平台账户并与平台帐号进行绑定的,平台有权基于您的申请将您在平台提交的全部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共享至数据推广服务平台。在通过数据推广服务平台审核后,您可以通过平台帐号绑定的数据推广服务平台账户进行数据推广。为顺利完成数据推广,您所绑定的数据推广服务平台账户及获得其有效授权的协作者有权使用您平台帐号下的门店、商品和/服务相关信息。同时您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您平台帐号下的费用供已绑定的数据推广服务平台账户用于数据推广,具体使用范围以相关平台功能及协议、规则等为准,您承诺对于费用的使用用途及最终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平台及相关平台不干涉费用的具体使用,所有账户操作行为与本平台及相关平台无关。
2.13 如用户开通了消费金融产品/服务(如抖音月付,系公司合作的信贷服务机构向用户提供的“先消费,后付款”的在线消费金融服务),且您也符合该信贷服务机构的要求,则该用户可使用该产品/服务购买您在生活服务平台内发布的商品/服务。您保证与用户的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恶意串通、虚假交易的行为。为确保交易安全,您同意前述信贷服务机构可通过生活服务平台获取、使用您的主体资质及必要的相关业务信息,并配合信贷服务机构不定时的风控审查、风险检查及监督。
三、信息发布
3.1 您应对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及文字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您承诺并保证在使用平台服务发布任何信息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3.1.1 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淫秽色情、虚假、违法、封建迷信、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违反广告法等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
3.1.2 您对使用的商品、商标、品牌、图片等享有合法权利或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等权益;且您承诺公司不会因展示您上述信息而遭受来自第三方的任何投诉、抗辩及争议;
3.1.3 不存在假冒、伪劣等侵犯用户权益的信息、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要求的相应资质,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并通过了相应的行政审批;
3.1.4 如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餐饮/食品,不得含有宣扬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信息,不得含有食用野生珍稀动物、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信息。
3.2 公司有权对您拟在平台发布或已经发布的内容、信息及素材进行形式审核,若该等内容、信息及素材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要求,公司有权要求您进行纠正。必要时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平台规则拒绝发布您拟发布的违反本条规定的信息,对已发布的该类信息公司有权进行屏蔽、删除等必要处置。该等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豁免您本身的合法性保证义务,同时公司并不因其审查行为而对相关内容、信息、素材和其表现形式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可能引起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您提供/发布的内容、信息或素材发生纠纷的,由您自行承担所有责任,造成公司及/或公司关联方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3.3 您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理(上传、修改、删除)发布在平台上的产品信息,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订单,您应按消费者购买时的商品详情/修改后以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条件向消费者履约。
3.4 您作为商品/服务的销售者,您可自行管理商品/服务相关信息的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介绍、价格、规格等信息的上传、修改、展示等,您应对您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您是以您自身的名义销售商品/服务,并负责用户的咨询答复、商品的推广宣传、商品的促销等事宜。公司不参与您的实际经营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如产生相关责任均由您自身承担。
3.5 您可根据您的需求,授权其他主体代您执行平台内的运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配置、管理、商品的营销推广计划的设置等,具体以您实际授权范围为准。您理解且确认,您授权的主体以您的名义在平台内所做的代运营行为视为您的行为,并由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 您或您发布的信息或您在平台上的活动或行为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被第三方投诉、起诉时,公司有权暂时停止向您提供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您使用相关生活服务平台权限、下线您的商品/服务、停止向您提供服务、隐藏您的门店、冻结您在平台上的相关款项等。
四、产品/服务质量保证
4.1 您承诺按照营业执照或资质证照等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您应合法经营,所销售或者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涉及提供餐饮服务的,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并遵守附件1《食品安全协议》,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4.2 如您在平台上销售的产品/服务涉及食品、餐饮或高危运动等的,您需要根据平台的治理规则(如商品/服务上架页面的提示)向相关保险机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或意外险等相应的保险并根据平台要求提供相应凭证。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的范围应包括:异物、变质、致病就医等。
4.3 公司有权对您在平台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核查、鉴定。您对其所销售的商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4 如果您所销售商品抽检不合格或无法向公司提供相关商品及批次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公司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相应的限期整改要求。您必须配合限期整改及根据公司的要求进行指定商品的第三方检测,并完全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5 如用户就您的商品/服务向平台投诉,公司经核实后,有权要求您配合解决该投诉,在该投诉未解决之前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有权向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发起延迟结算的指令,对涉及投诉款项暂不予结算及/或限制提现,待投诉解决后再根据处理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同时公司有权拒绝继续向您提供营销产品能力使用权限,待投诉解决后根据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4.6 如用户投诉事项中,发现您有违规行为的,公司有权根据争议处理结果直接向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发起全部或部分退款指令。如公司就您和用户的争议给出解决方案,双方同意该解决方案的,公司有权使用您的结算款项代为向用户支付相关款项,上述情况下您同意授权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根据公司的指示将您的待结算款项或相应账户余额直接止付或直接扣划给用户。如您对公司基于违规判定进行申诉,或者同意后又反悔的,且需要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进行相关资金操作,您需要提供司法机关或其他专业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认定文书、或您与用户的和解/调解协议等材料申请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进行相关操作。
4.7 如因您的行为或您提供的商品/服务造成用户损失的,由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基于前述情况向用户先行赔付的,您同意授权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根据公司的指示将您的待结算款项或相应账户余额直接止付以备赔付或直接扣划给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如余额不足的,您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10日内补足,未及时补足的,公司有权继续向您追偿。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公司权利与义务
5.1.1 公司应向您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展示及交易结算相关的软件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
5.1.2 对于您在使用平台过程中提供、上传的信息(包括门店的名称、LOGO、视频、图片、文字、交易产品信息等),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有权使用。对于您在使用平台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包括经营信息、优惠信息、优惠核销信息、评价等)公司有权自行使用或将上述信息共享给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为了推广平台或者平台产品,公司有权使用您门店的名称、LOGO、图片、文字、门店、会员优惠、合作商品、合作效果数据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产品手册、宣传手册等。
5.1.3 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您收取软件服务费。
5.1.4 公司有权对您拟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公司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平台规则拒绝发布您的违法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您拟发布涉嫌黄、赌、毒及其他违法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但公司的审查不代表公司为您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因您提交的内容的原因,导致公司及/或公司关联方受到任何第三方索赔或国家机关处罚的,您应当足额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1.5 为更好保护平台经营环境,实现平台更好的用户体验,公司将依法不定期对平台页面及品类进行调整,诸如品类划分、调整、虚假商户清理,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视为公司违约。
5.1.6 如您或您合作供应商本身或您以及合作供应商的高管人员、代言人等可代表公司形象的人员遭受政府处罚或媒体曝光、用户或第三方投诉,或您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涉嫌违法、违反公序良俗、可能引发负面事件,或公司认为您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无法继续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权利义务的情形发生时,公司有权对上线商品/服务予以下线处理,必要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5.1.7 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您/用户需要等,在不损害您的既有利益的前提下升级、更新生活服务平台系统,为您/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如有变更,公司将通过前述系统以公告形式作出通知。
5.1.8 公司有权将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认的您的违法违规事件,或您已确认的您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事项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5.1.9 如因您的商品或服务的原因导致公司收到用户投诉或有权机关调查的,您同意公司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在必要范围内将您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投诉用户或调查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名称、经营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信息。
5.1.10 因发生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您不能向用户履约情形时,为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扩大,公司有权临时下架您的商品/服务并代您对已下单用户执行退款操作处理。
5.1.11 您同意,基于公司的安全合规、风控治理需求、为公司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需求或为优化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公司或关联公司有权处理您的门店在平台或关联公司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在数据推广服务平台的营销推广数据),包括但不限于:(i)公司将相关数据及处理结果同步至相关数据推广服务平台中;(ii)优化公司或数据推广服务平台的数据推广及分析等服务;(iii) 应您的要求,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相关数据为您提供咨询服务;以及(iv)保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运营。
5.1.12 对于您在已绑定的数据推广服务平台账户所获取的数据推广相关数据信息,您保证合法合规进行查看和使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未经数据主体明确授权,不得对外泄漏相关数据信息,并对您在平台帐号下使用数据推广服务相关的数据的所有操作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1.13 如您的收款账户被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如支付宝、微信、抖音支付、银行等)基于风险防范的目的而采取限制收款、分账、提现等风控措施,进而导致平台、与您合作的服务商/达人(如有)针对用户通过相应的支付方式支付的订单无法及时获得相应服务费的,平台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有权针对您暂时关闭相应的付款方式直至相应的支付服务机构解除对您的账户的风控措施。此外,针对因您的收款账户被采取风控措施而逾期分账的订单,您理解并同意平台出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目的,有权指令合作支付服务机构从代收款项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向平台、服务商/达人等相关方进行支付。
5.2 您的权利与义务
5.2.1 您应遵守本合同之约定及生活服务平台公告发布的与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相关的各项规则。
5.2.2 您应保证您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它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权利及能力;您因资质不合格或因提供的信息违法、违规而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负责,您还需赔偿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5.2.3 您承诺向公司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合法、真实、准确详尽。否则您承诺独立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应使公司免责。
5.2.4 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开展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欺诈、误导消费者。
5.2.5 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公平原则,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得违法进行商品的搭售,不得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法附加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实施价格歧视,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用户使用平台优惠券购买您的营销产品的,您不得拒绝向用户履约或者针对此类用户进行差异化对待,否则平台有权按照本合同及平台相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您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5.2.6 您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在商品详情页添加适龄提示,如商品或服务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体验的,需在商品详情页标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或其他同类标注。
5.2.7 您承诺通过生活服务平台发布、编辑、更新的商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真实准确,并且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5.2.8 您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确保与您信息一致,您在营销产品有效期内,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信息描述、订单及公司相关规则接受用户的预约和消费。因您原因造成的用户投诉、经济损失等相关后果均由您承担。
5.2.9 您应合法经营,且保证您在平台发布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等要求的质量标准。如因您行为或您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用户损失的,由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10 如您参与公司统一组织或第三方委托公司组织的营销活动的,您应当遵守活动规则,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参与营销活动,并杜绝虚假交易、套取补贴/优惠,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杜绝自行参与或要求 、唆使 、放任、授权员工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交易、刷单、拆单等不正当方式消耗优惠名额或套取补贴/优惠。否则,公司有权要求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参与活动过程中,您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消费者明确展示促销期限、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如有)等内容。
如您参与第三方委托公司统一组织的营销活动,您应配合第三方关于相关营销活动的结算、审计、检查工作。您知悉并认可,公司有权将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名称、参与相关营销活动的商品名称、交易金额、订单金额、补贴/优惠金额等与营销活动相关的全部数据共享给第三方。
5.2.11 您应按照合同约定、页面信息及平台方规则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若相关合同约定、页面信息或规则描述有歧义的,平台有权按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解释,由此造成的用户投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给用户的补偿金、赔偿金)等相关后果均由您承担。对于用户无法正常消费的,您应及时予以解决,否则造成用户投诉要求退款或补偿的,您应直接给予用户全额退款并按照平台规则确定的补偿标准对用户进行补偿。您同意,您未能及时解决用户投诉,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有权按照平台规则中对于用户的保障规则或承诺向用户先行提供赔偿,公司先行赔偿后,您应主动向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支付赔付金额及因此遭受的其它损失。您同意授权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根据公司的指示将您的待结算款项或相应账户余额直接止付以备赔付或直接扣划给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若不足以扣除的,则您应在收到平台通知后10日内补足,且您不可撤销地放弃在公司先行赔偿后提出对赔偿异议的权利。您同意,针对您无法接待、拒绝接待或与其他消费者相比差异性接待用户等情形,公司有权下线您的产品/服务,且对于其余用户订单公司有权进行批量退款处理,由此产生的赔付或补偿金均由您承担。本条款前述的用户投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您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页面展示的产品信息不符;您无法接待、拒绝接待或与其他消费者相比差异性接待用户等情形。
5.2.12 您应按照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用户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5.2.13您不得虚标价格,承诺不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等。如您要在平台展示划线价,您应确保该划线价是真实有依据的价格,在平台、消费者或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时应提供相应依据。同时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市场规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合理定价,不得实施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且不得唆使或诱使持营销产品消费的用户放弃营销产品而改为使用现金或其他形式消费,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您按照本合同9.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2.14 对于用户虽已支付但并未实际消费的营销产品,无论该营销产品有效期是否届满,您同意授权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有权向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发起延迟结算及/或限制提现的指令,对涉及投诉款项暂不予结算,并根据订单的约定及用户的要求与意愿,处置相应款项。
5.2.15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针对未核销的订单用户享受随时退服务,此种情况下如用户发起退款申请的,您确认并同意应按照平台规则进行退款,您同意授权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根据公司的指示向用户进行退款。
5.2.16 您应在用户消费时及时验证并核销营销产品,因您怠于履行验证义务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2.17 营销产品已被核销后您与用户就商品和/或服务是否交付、交付质量存在争议的,平台仅有协调义务,您仍有未完成服务或未交付商品的,您有义务按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
5.2.18 您若要终止营销产品售卖的(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与公司合作、变更合作品类等情形),您应提前30日在您的门店首页位置及所售卖的商品/服务的详情页面持续公示有关信息并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因您违反本条约定,产生的一切结果由您负责,您还需赔偿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19 您不得通过任何手段、以任何方式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交易、虚拟验证、自买自卖、教唆或诱导您的用户直接到店消费/通过第三方进行下单、伪造网络用户真实消费、体验、刷单等违反平台规则、干扰平台运营秩序、损害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利益的行为,或伪造、仿冒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其它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的行为等,否则,公司有权要求您按照本合同9.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2.20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您原因造成的方案、项目或合同中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已下线或停止营业),您应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对商品/产品进行下线或修改。如因您怠于通知并修改造成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要求履行合同/订单、用户投诉、行政机关处罚等)由您承担,若由此给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造成经济损失,您应进行赔偿。
5.2.21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导致用户误认为平台为您所进行的相关交易的相对方,不得唆使、诱使用户向平台就交易相关事项进行索赔。
5.2.22 您应按照合同约定、页面信息及平台方规则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用户投诉或给用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应责任均由您承担,且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及相关平台治理规定处理,并要求您按本合同9.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2.23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在其市场推广、名片、文件、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否则视为违约,您应按本合同9.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2.24 您应在平台商户页面中公布您的客服电话或其他客服渠道,承担因商户产品/服务原因引发的各类用户咨询和投诉;您应负责安排专人及时、准确地回复用户留言、评价及投诉,并应按照平台的要求积极配合处理用户投诉及相关争议的解决。
5.2.25 您在此授权为促成团购商品成交之目的,抖音用户可以使用您的名义对您的团购商品进行数据推广,且授权公司可以共享您入驻时的主体资质、经营许可资质、商标授权等资质材料,如公司可将前述资质材料共享至数据推广服务平台,以便数据推广服务平台可进行数据推广资质的审核,协助抖音用户顺利完成数据推广。您应为抖音用户以您名义进行的数据推广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您的团购信息、资质信息不合规导致数据推广服务平台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5.2.26 对于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过程中获得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您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对该等信息进行保护,且该等消费者个人信息仅限用于您通过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而使用。您应遵守任何可能适用的旨在保护最终用户个人信息、隐私、国家信息安全等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未经最终用户的明确同意,不得实施跟踪用户活动、泄露、传播、干扰和破坏用户个人数据和信息等侵害个人隐私和个人数据,且不为生效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行为。对于发现或暴露的安全风险,公司及您都有义务相互配合、情况通知、积极改进,将影响降到最低。若您违反前述条款而致使公司(包括其关联公司)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者最终用户索赔的,您应负责消除公司及/或公司产品所遭受到的市场不良影响,并赔偿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因此而支付的罚款、用户赔偿以及因此而遭受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此外,公司亦有权解除本合同。
5.2.27 环保要求:如您是提供餐饮/食品的商户,公司提倡您采用可降解、环保材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5.2.28 疫情防控要求:您应当遵守国家及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5.2.29 如您实际经营的门店被其他主体认领,您授权该认领主体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您的门店和/或商品、服务进行管理和数据推广,具体操作范围以相关平台实际提供的服务和您的授权范围为准。
如您认领其他主体实际经营的门店(以下简称“被认领门店”),并在认领成功后对被认领门店和/或门店内上架的商品、服务进行管理和/或数据推广,您保证已获得被认领门店经营者的有效授权,有权以被认领门店主体的名义开展线上经营、有权代表被认领门店基于使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的功能或服务而签署相应的协议,且被认领门店经营者具备数据推广所需的相关资质,相关资质均真实、合法、有效。平台有权将您提交的被认领门店的资质信息同步给数据推广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推广相关的审核。您承诺合法合规地开展数据推广,遵守相关的平台协议、规范及规则等,并对被认领门店的数据推广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六、服务费用及结算
6.1 软件服务费
6.1.1 您使用成都光合信号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平台交易相关的软件服务,包括搜索营销产品、生成订单、管理交易和支付结算等服务的软件系统服务,应向成都光合信号及其关联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
6.1.2 您同意合作支付服务机构有权根据平台发出的分账指令从您每笔交易订单金额中扣除一定费率的费用用于支付公司的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的费率详见公司通过抖音生活服务学习中心(lifexue.com)以及抖音来客公示的软件服务费政策。
6.1.3 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有权据此调整软件服务费率并提前7日通知您,如您不同意调整后的软件服务费率,您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如您未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方式向公司反馈的,则视为您同意调整后的内容。
6.1.4 您理解并确认,用户购买您的营销产品且平台与您完成结算后,用户因商品或服务质量或其他非平台的原因申请退款且符合退款条件或您同意退款或平台根据本合同以及已发布的平台规则判定您应向用户全额退款的,平台已收取的软件服务费无需向您返还。
6.2 软件服务费结算
6.2.1 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在扣除软件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款转入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对应的您的交易结算账户中。
6.2.2 您的交易结算账户为您申请平台营销产品服务时提交的同名收款账户或其他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结算账户,若因您或支付服务机构的原因导致交易款项无法按时结算至您提交的收款账户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2.3 因您变更账户或指定收款人但未及时通知公司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任何损失,由您承担。
6.2.4 对于您在T日内发生的已实际消费订单之结算款项,合作支付服务机构会将结算款项划付至您的收款账户,具体款项到账时间取决于平台、合作机构的清算周期。
6.2.5 您与公司对账数据不一致的,以公司数据为准。
6.2.6 双方确认并同意,涉及费率结算如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产生微小误差,双方均予以认可。
6.2.7 针对成都光合信号及其关联公司向您收取的软件服务费,成都光合信号及其关联公司将依法向您开具发票,具体开票主体根据实际服务提供者确定。若您要求成都光合信号或其关联公司开具软件服务费发票,应在首次开票前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准确、完整的发票信息或文件(如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开户许可证等),公司每月就上月已实际结算的订单而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向您开具增值税发票。您理解并同意,如公司根据与您另行签署的协议向您返还软件服务费的,公司有权在开票金额中扣除公司向您返还的软件服务费的金额。因公司向您返还软件服务费导致开票时可开票金额未超过0元的,公司有权顺延至下一周期向您开票。
6.2.8 经其他主体授权同意后,您可代其他主体认领其实际经营的门店(以下简称“分门店”),认领成功后您可设置分门店的结算账户,在满足平台规则的情况下,可选择由分门店的经营主体直接收取结算款项。您确认由您设置的分门店的银行账户类型、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开户行支行城市、开户银行支行等信息完全真实、准确、有效,且已经分门店确认无误。
6.2.9 您理解并确认,如您认领并管理的门店未绑定门店实际经营主体的同名收款账户或经营者的个人收款账户(仅限门店的实际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场景)时,平台指令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将相应的结算款项支付至您在合作支付机构处开立的收款账户后视为平台与合作支付机构完成在线交易、结算的义务。
6.3 推广服务费
6.3.1公司将会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平台经营情况等,不定期组织各类推广活动。如您符合公司组织的活动的参与条件并实际参与了相应活动(如确保在活动期间内按照固定的价格、保证一定的库存、支持用户使用公司提供的优惠券或营销工具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具体以实际的活动规则为准),则可基于您根据相应活动规则而开展推广服务的行为而收取公司支付的推广服务费(即用户在平台内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时成功使用的、由公司承担费用的优惠让利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获得的应由公司承担的优惠券的金额、直降金额等)。
6.3.2您理解并同意,收取公司支付的推广服务费的前提条件为:您为参与相应活动的商品提供了推广服务且您已按照公司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供了与推广服务费等额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3如您在参与相应推广活动过程中违反活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活动期间内上架销售的商品/服务内容、数量、价格、有效期,以及活动期内用户投诉次数限制等的要求)、平台规则、本合同约定您的义务或您做出的保证、承诺,公司有权暂停或撤销您参与活动的资格、暂停支付或向您追回公司提供的推广服务费。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您还应继续赔偿。
七、消费者权益保障
您知悉且确认您是以您自身名义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合同及平台相关规则、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您的交易中出现用户申请售后情形,按如下规则处理:
7.1 如用户在购买的营销产品消费前申请退款的,则用户应通过公司指定平台入口进行退款操作,您在收到用户退款申请并确认后,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将把退款金额从您的未结算款项中扣除。因用户退款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机构手续费等),由您自行承担,公司有权在您的后续结算款中予以抵扣。如您长时间不处理退款申请,导致用户投诉的,公司客服有权根据本合同、相关平台治理规定或交易习惯主动介入处理,视同您同意退款,按照退款流程协助退款。
7.2 如用户在购买的营销产品消费完毕后申请退款的,原则上由您与用户自行协商处理,与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无关。如用户投诉至平台,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及相关平台治理规定处理。
7.3 如用户下单后消费完毕前,因您原因造成的订单无法履约的(包括无库存、门店停止营业、在线上发布的营业时间内不能提供产品/服务、未经用户私自退单),您应当及时联系用户,并与用户协调解决。如因前述原因导致客诉,公司有权对您采取管控措施。
7.4 您负责解决和承担用户拒付交易款项而导致的相关纠纷或责任。如您/用户申请平台介入纠纷处理的,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或商户提供证据证明,且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对您/商户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和认定。
7.4.1 针对申请公司介入、公司受理的各类型纠纷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公司要求及各类纠纷处理规则的内容为准。
7.4.2 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您/用户双方应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
7.4.3 公司并非司法机关,亦非专业的纠纷解决机构,公司对于商户及用户之间纠纷的处理完全是基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及买卖双方的意愿,公司仅能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对用户和商户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和认定,公司对据此作出的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等无法保证完全正确,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八、保密条款
8.1 基于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应对其获得的对方之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保密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该等保密信息。否则,因此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 保密义务在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始终有效,不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整体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撤销、无效而失效。在本合同终止后,除非经权利人的许可或该等秘密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否则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并不因为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九、违约责任
9.1 如您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诚信原则,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或平台上的任何规则,或您违反您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做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或您提供的资质、证照等信息不属实,或未向平台提供服务所需的资质、证照的,等行为的,则视为您违约。
9.2 您违约的,则公司有权采取下线商品/服务、暂停或终止服务、向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发起指令暂停向您结算及/或限制提现或单方解除合同等措施,并有权要求您按照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至您发生违约行为之日止的用户消费款项总额的30%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同时您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用户、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您同意授权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根据公司的指示将您的待结算款项或相应账户余额直接止付以备赔付或直接扣划给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合作方/第三方。公司也可以给予一定期限要求您纠正违约行为,纠正期间公司可停止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线您的商品/服务、门店隐藏等)并向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发起指令暂停向您结算及/或限制提现,如您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后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公司恢复向您提供服务,并向合作支付服务机构发起指令恢复结算或提现;如您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拒绝纠正或纠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公司仍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9.3 您理解并同意,您对公司存在应付款的,包括但不限于您应向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软件服务费等,公司有权指示合作支付服务机构从您在平台的待结算款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如您在平台内的待结算款项不足以抵扣您应向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软件服务费等应付款的,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指示公司的关联公司从您在公司的关联公司运营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电商平台(或称“抖店”平台)、巨量本地推平台、巨量引擎)的账户余额中扣除相应款项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如仍不足以抵扣的,公司有权继续向您追偿。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
10.1 自然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0.2 通知终止: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10.3 公司的解除权。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公司有权随时停止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您不满足入驻条件的;
(2)您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3)您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的;
(4)您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5)您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6)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7)如您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平台要求,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平台运营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向您提供服务。
(8)公司依据本合同及平台规则内容进行争议等处置后,您拒绝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
(9)您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销量、订单量、用户好评等提升信誉宣传推广商品或者服务的;
(10)您对用户进行恶意骚扰或者泄露用户隐私、个人信息的;
(11)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平台规则的,或者其他公司认为侵犯公司、公司关联公司或消费者权益的。
10.4 您的解除权。如您主动申请终止协议,您经在公司网站持续公示停止营业公告满三十日且无未决争议事项的,公司审核同意后由公司停止您在平台的服务功能。
10.5 短暂关停:如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平台规则等对您采取下架全部商品短暂停止提供生活服务平台服务的,您应当对暂停服务前已达成的交易继续承担履约、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责任。
10.6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10.6.1 本合同终止,仅仅是指双方不再依据本合同约定开展新的合作,但并不影响结算条款、保密条款、责任承担条款、声明与保证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的法律效力,相关权利义务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并切实履行。
10.6.2 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公司将关闭您在生活服务平台的账户权限,并对您的商品全部下架,您将无法再通过该账户对平台功能页面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同时公司无义务在公司网站继续显示任何您的商品信息。
10.6.3 公司有权删除平台上已发布的您的信息,且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10.6.4 本合同终止前您已与用户达成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您应按照本合同、信息、及订单、平台规则等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10.6.5 您同意公司保存您资质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
十一、免责条款
11.1 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管制、监管部门审查、一方无法满足平台资质要求、政府行为、网络堵塞或中断、黑客袭击、病毒侵袭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公司则无须承担责任。
11.2 您理解,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公司可能不定期对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您信息展示的发布(包括发布位置和/或发布期间等),您将给予充分的谅解,公司则应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11.3 您知悉、理解并同意,公司为您提供平台信息展示、交易结算相关软件服务,平台为独立的第三方平台,并非您与用户之间的交易相对方或具体服务的提供方、亦不参与您与用户之间的任何交易。您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由您自行承担,公司不是最终赔偿责任的承担方亦不向您承担因具体交易所引起的任何责任。
十二、知识产权
12.1 公司在本合作中提供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网页、文字、图片等)的知识产权归公司各自所有。
12.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公司在本合作中提供的软件系统、技术接口等所依托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
12.3 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公司或相关权利人许可,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12.4 公司在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关于其知识产权受到您侵害的通知(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后,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您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取消企业认证),并将该通知转送给您。
12.5 您在接到公司转送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通知后,您有权向公司提交保证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公司接到声明后,会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12.6 公司在转送声明送达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您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公司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12.7 如因您的原因导致公司被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投诉、起诉的,您有义务按照平台或其关联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并在合理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处理该等争议。
12.8 您在服务合同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应立即按照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要求停止使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企业名称、商号等,并按照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要求销毁、删除、移除、返还相关带有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知识产权的资料、产品或其他物品。
十三、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本合同签署地为四川省成都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至本合同签订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条款
14.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通知,双方可选择采用书面、邮件、平台站内信或公告中的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变更及确认。您知悉、理解并同意:公司通过平台站内信或公告或发送至手机短信或邮箱中的通知含有重要内容,您应及时查阅。您知悉并认可,您不得因未打开、未注意到该等信息等您自身原因,否定相关通知的效力。
14.2 本合同由您确认后,于您的营销产品信息首次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 年。
14.3 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每次顺延期为1 年。
14.4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5 您同意且知悉公司主体可能根据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如发生变更,公司将在平台或商户后台予以公布等形式依法提前通知您。如您同意变更后的运营主体,或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运营主体及相关平台规则,变更后的运营主体将与您履行本合同并向您提供服务,运营主体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运营主体,您应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变更后的运营主体亦有权暂停您使用平台服务。
14.6 公司有权根据监管要求或商业安排等因素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制定、公布相关违规管理、争议处理等平台规则,并以在平台或商户后台予以公布等形式依法提前通知您;若您在本合同内容变更生效后、相关规则公布/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公司平台服务,则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内容,您应停止使用公司平台服务,公司亦有权暂停您使用平台服务。
附件一 食品安全协议
食品安全协议
导言
本合同的签约双方为抖音生活服务平台的运营方成都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及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在生活服务平台上从事食品、餐饮相关行业的商户(以下简称“您”或“商户”)。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约定您与公司之间,关于您在生活服务平台上从事食品、餐饮活动的食品安全责任,所订立的食品安全协议,具有正式书面合同效力。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是从事食品、餐饮行业的商户,本合同作为《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合作协议》附件,是《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合作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
1.1 备案
公司履行从事网络食品、网络餐饮服务的备案要求,即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 制度建设与公布
平台负责建立并执行商户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1.3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
平台负责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1.4 实名登记与资质审查
平台有权对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商户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审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5 公示商户信息
平台依法在食品、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更新。平台在网上公示商户的名称、地址。
1.6 交易记录
平台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等交易快照,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
1.7 违法行为自查与处置
1.7.1 平台有权对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商户存在违法行为的,有权依法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商户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有权依法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1.7.2 平台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2 、商户的食品安全责任
2.1 遵守平台制度
2.1.1 商户应当遵守平台建立、公布并执行的入网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
2.1.2 商户应当配合平台对商户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如发现商户和/或其门店在平台内经营期间发生高风险食安事件,商户和/或其门店需积极配合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台账、收货记录等)、配合第三方进行巡检、抽检等。同时,在确认食安事件归因及整改方案后,商户和/或其门店应积极推进相关的整改动作。若商户和/或其门店在前述过程中拒不配合调查、或拒不整改的,平台有权依据将商户和/或其门店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置休、闭店等处置,并结合平台相关规则处理。
2.1.3 商户应当积极、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2.2 资质要求
2.2.1 商户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2.2.2 商户应当根据平台要求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更新。商户应当保证平台所公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如因商户上传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不真实的,导致平台承担责任的,平台有权向商户追偿。
2.3 餐饮食品要求
2.3.1 商户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2.3.2 商户加工制作餐饮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和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食材加工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工过程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4)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5)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2.4 包装要求
商户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应采取专区、专人打包,宜采取食安封签、防盗餐盒等方式做好餐品防护,打包专区应每日清洁消毒。鼓励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委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应当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消毒餐具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
商户如有违反上述约定,应自愿接受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同时,平台有权根据商户违法行为轻重程度采取删除违法食品信息、暂停或终止服务、单方解除合同等措施。
附件二 反腐败协议
反腐败反贿赂协议
本合同的签约双方为抖音生活服务平台的运营方成都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在生活服务平台上的商户(以下简称“您”或“商户”)。本合同作为《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合作协议》附件,是《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合作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字节跳动致力于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因此希望与同样合法合规开展业务的商业伙伴发展并保持合作关系。《字节跳动商业伙伴行为准则》(https://supplier.bytedance.com/code.pdf)说明了我们的道德和合规标准,将作为双方合作协议的一部分,以供遵守。
为进一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业务往来合法合规,促进合作关系良好发展,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反贿赂
您理解并始终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您及您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员工、及代表前述任一方行事的其他主体(例如委托代理人、中介机构、承包方、分包商)(合称“相关方”)未曾且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承诺、批准、或授权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用以:(1) 影响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职务决定或职务行为,(2) 不当取得或保留任何交易机会,(3) 不当取得任何竞争优势,或(4) 取得任何其他不正当利益;也未曾且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公司员工、或与合作相关的任何其他人单位或个人要求或收受任何账外回扣、好处费、非常规商务招待等不正当利益。若您发现任何与合作有关的涉嫌提供该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应立即将该等行为告知公司。
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上述“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官员、集体所有制或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任何对前述个人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政府单位”指:(1) 任何国家级、省级、县市级或其他地方级的,或任何行使政府或政府有关的行政、立法、司法、监管或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2) 前述(1)中所列的任何单位的任何下属单位,或(3) 前述(1)或(2)中所列的任何单位所有或控制的任何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或其他实体。“政府官员”指:(1) 在政府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 政党官员以及政治职位候选人,(3) 代表任何国际公共组织(例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履行官方职能的官员、职员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 利益冲突
您及其相关方未曾且不会从事任何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向公司员工、或对其有影响力的人(例如其配偶、近亲属、利益相关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2) 隐瞒其系公司员工或对公司员工有影响力的人;(3) 在合作过程中允许公司员工或对公司员工有影响力的人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您的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0.1%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对其有影响力的人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您有义务就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向公司作出及时披露,并配合公司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对双方合作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条 合规审计
若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您或其相关方涉嫌与合作相关的腐败或利益冲突问题,公司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审计您与合作相关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阅相关账簿和财务记录、审阅相关交易文件、与相关人员访谈等。您应采取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财务报表和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财务记录中反映与合作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费用支出。您应积极协助并配合公司进行审计,不应拒绝审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在合作解除或终止后的五(5)年内,您应保留与合作相关的所有账簿和财务记录,公司有权复制并保存该等记录或文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您或您的相关方违反前述条款或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您或您的相关方存在违反前述条款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您拒绝配合审计、相关财务记录明显不准确、存在明显虚假陈述、或行受贿嫌疑等情形,公司有权中止支付涉案合同项下对您的所有应付款项,并有权立即单方面部分或全部终止与您的一切合作。您还应向公司支付所涉合同总金额的30%(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高比例,则适用该更高比例)作为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金额不足人民币十万元,以人民币十万元为准。公司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您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您及其相关方应自行承担违反前述条款的全部责任。若公司因您违反前述条款遭受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或罚款,您应对公司进行赔偿、辩护并使公司免于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将保留追究您及其直接责任人民事及/或刑事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 投诉举报
如果在合作中发现任何违反或者企图违反本合同或《字节跳动商业伙伴行为准则》的行为,您应向公司举报。公司将对举报者身份及其举报行为予以保密。对于真实有效举报的举报者,在被举报事件查证属实后,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以及被举报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人民币一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奖励。公司专用接收举报投诉的邮箱为:clean@bytedance.com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变更或者解除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签署地(四川省成都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三 保密与信息安全承诺函
保密与信息安全承诺函
致【抖音生活服务平台运营主体】(以下简称“公司”或“贵方”):
鉴于我方(指本合同中的“商户”、“您”)拟入驻公司运营的生活服务平台,且在入驻经营过程中,为保证合作效果,会从贵方获得部分秘密信息;在秘密信息共享过程中我方有义务遵守《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标准的规定履行数据安全义务、保密义务、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
本承诺函项下的“秘密信息”是指:我方在合作过程中或本合同签订前为项目开展而从贵方获知的(无论是贵方书面、口头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还是您无意中了解)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与研究、开发、生产、商品、服务、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列表、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贵方获得用户授权且可以授权我方使用的个人信息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用户个人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和文件(纸质或电子文档)。
我方在此承诺并保证:
1. 我方将按照公司设定的安全规则以及获取权限从公司处获得秘密信息,获取的秘密信息范围以公司提供的范围为准。我方承诺不会以非法方式或以破坏公司安全规则的方式试图获取公司秘密信息。
2. 我方知悉并理解,公司出于保护其秘密信息的安全,在数据传输过程中会采取保密措施,我方承诺将积极配合公司,以依法合规的形式接收、存储和使用秘密信息。
3. 我方使用、处理秘密信息:(1)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2)将仅在公司所获授权范围内使用秘密信息;(3)将严格遵守您与数据权利主体之间关于数据信息的约定;以及(4)将按照公司不时发出的指示进行。我方承诺不会未经权利主体明确同意或超出数据权利主体对公司及对我方的授权范围使用秘密信息。
4. 我方承诺,除非获得公司书面同意且严格受限于本承诺书的各项承诺,我方不会向第三方转让、共享秘密信息,亦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对秘密信息进行处理。 根据前述约定确需向第三方共享秘密信息的,我司承诺将严格约束第三方在公司与数据权利主体授权范围内使用、处理这些秘密信息,并对第三方因违法违约使用、处理秘密信息造成的后果和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5. 我方承诺建立必要及审慎的组织管理措施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秘密信息的安全。若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事件,我方应当立即通知公司、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权利主体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我方承诺如公司要求,我方将及时向公司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以证明我方遵守本承诺函和数据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我方的数据安全能力情况以及对秘密信息的保存、使用等情况。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情况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公司有权对我方的数据安全和数据使用进行安全审计,我方将予以积极配合。
7. 如我方向公司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我方保证这些个人信息的取得、收集、使用、共享、转让及处理(包括目的、范围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8. 除我方经公司书面授权进行使用的数据外,我方同意不对公司其他任何数据作超过授权范围的使用。
9. 若因我方的过失或故意导致秘密信息泄露或被滥用的,我方承诺将独立处理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他方投诉、行政处罚以及诉讼纠纷),使公司及用户免于损失,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 当我方与公司的合作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合作的,我方承诺将删除或销毁所有从公司获取的秘密信息,包括原数据、备份数据等,并保证删除后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恢复。
11. 若我方违反本承诺函,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和/或侵权行为,公司有权要求我方对公司或用户或第三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并有权单方终止与我方的任何合作,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应负责消除影响、妥善解决。
特此承诺!
附历史版本
2022年6月1日版本: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合作协议
2022年2月28日版本: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商户合作协议